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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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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0214 如何聲請「閱覽社團法人卷宗(登記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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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說明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登記聲請狀 
1、可直接下載登記聲請狀,或向本院聯合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
2、釋明聲請之原因。
3、證明文件應依聲請用途檢附相關文件。
4、聲請狀應由理事長提出聲請,並加蓋印鑑章及法人印信。
5、聲請人如為自然人應蓋印章,檢附身分證影本,並釋明與法人之關係。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委任狀 
1、如委任代理人辦理,應附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
2、法人聲請時應加蓋法人印信,並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7-02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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