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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友善專區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
一、本院相關規定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防治性騷擾,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三條規定,訂定「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準則第三條及第七條規定,訂定「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俾利對於性騷擾事件,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及懲處措施。
二、受理單位及申訴管道
(一)專線電話:(082)327361轉308或235。
(二)電子郵件:kmdps @judicial.gov.tw。
(三)傳真電話: (082)311447。
(四)受理單位:
1、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者:本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
2、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者:本院性騷擾申訴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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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5-07
- 更新日期:113-12-20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