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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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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01 單身證明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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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單身證明應由本人攜帶身分證、印章及五份七日內之戶籍謄本到場辦理,如曾有過婚姻紀錄者,另須檢附五份戶政事務所出具之離婚協議書、離婚判決暨確定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影本。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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