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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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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度司票字第000075號黃澤培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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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4年度司票字第75號聲請人李增建與相對人黃澤培間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黃澤培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其主文如后: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票面金額,及自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

                 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3,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附表:

發票人

發票日

(民國)

票面金額

(新臺幣)

到期日

(民國)

利息起算日

(即到期日)

票據號碼

1

黃澤培

113年11月23日

1,000,000元

113年12月23日

113年12月23日

WG2637530

2

黃澤培

113年11月17日

500,000元

113年12月28日

113年12月28日

WG2637529

3

黃澤培

113年11月15日

500,000元

113年12月28日

113年12月28日

WG2637528

4

黃澤培

113年7月6日

90,000元

113年8月30日

113年8月30日

WG2637527

5

黃澤培

113年11月17日

80,000元

114年1月20日

114年1月20日

WG2637531

6

黃澤培

113年11月17日

80,000元

113年12月20日

113年12月20日

WG2637532

     

書記官  陳柏宇

 

檔案下載

  • 114司票75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31
  • 更新日期:114-10-31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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