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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3年度司聲字第000033號羅會錡(即黃順良之再轉繼承人兼王玉環之繼承人)之裁定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7日
金院信民仁113司聲字第3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司聲字第33號撤銷假扣押事件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羅會錡(即黃順良之再轉繼承人兼王玉環之繼承人)之裁定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其主文如后:
本院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所為之103年度司裁全字第9號假扣押裁定撤銷之。
聲請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聲請人負擔。
書記官 施人夫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16
- 更新日期:114-10-16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