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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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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度城簡字第000028號黃武勇之簡易庭函文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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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金城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金簡發民平114城簡字第28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4年度城簡字第28號代位分割共有物事件之簡易庭函文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於被代位人黃武勇之簡易庭函文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公告至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童靖文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7-21
  • 更新日期:114-07-21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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