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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度司聲字第000026號林俊良之裁定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
金院發民義一114司聲字第2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4年度司聲字第26號公示送達事件聲請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林俊良間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應送達於相對人林俊良之裁定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其主文如后:
准將聲請人對相對人如附件所示意思表示之通知為公示送達。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相對人負擔。
附 件:債權讓與通知函影本乙紙。
書記官 施人夫
檔案下載
- 債權讓與通知函影本乙紙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7-15
- 更新日期:114-07-15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