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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助全字第000008號劉安之併案通知函1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4司執全助戊字第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安之併案通知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司執全助字第8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劉安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書函
地 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傳 真:082327319
承 辦 人: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聯絡方式:082327361轉285
受文者:劉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4司執全助戊字第8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請將本院114年度司執全助字第8號併入貴股114年度司執助字第34號辦理。
司法事務官 蔡薇芝 決行
檔案下載
- 114司執全助8附表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6-18
- 更新日期:114-06-18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