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度城簡字第000028號黃武勇之簡易庭通知書

字型大小: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金城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金簡發民平114城簡字第28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4年度城簡字第28號代位分割共有物事件之簡易庭通知書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應送達於被代位人黃武勇之簡易庭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公告至公告之日期經6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陳柏宇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5-12
  • 更新日期:114-05-12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