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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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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001573號楊明宸即楊文耽之繼承人之第3次拍賣程序停止通知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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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09司執丁字第157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明宸即楊文耽之繼承人之114年4月16日第3次拍賣程序停止通知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573號債權人黎益君等與債務人楊誠木即楊文耽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於民國114年4月16日上午10時停止在民事執行處實行第3次拍賣程序。
  三、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鍾雅婷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丁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4-16
  • 更新日期:114-04-16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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