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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06106號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之停止拍賣通知、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通知各1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丁字第610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之停止拍賣通知、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10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書記官童靖文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
地 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傳 真:082327319
承 辦 人:丁股書記官鍾雅婷
聯絡方式:082327361轉246
受文者: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丁字第6106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106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止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請查照。
司法事務官 陳宥樺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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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6106附表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4-01
- 更新日期:114-04-01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