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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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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06106號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之停止拍賣通知、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通知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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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丁字第610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之停止拍賣通知、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10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書記官童靖文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
                地    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傳    真:082327319
                承 辦 人:丁股書記官鍾雅婷
                聯絡方式:082327361轉246
受文者:黃俊議(即黃世仁之繼承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丁字第6106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106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因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原定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止公告應買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程序停止,請查照。
   
司法事務官   陳宥樺    決行
 

檔案下載

  • 112-6106附表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4-01
  • 更新日期:114-04-01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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