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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1716號莊秋琪之不動產拍賣通知(第4次拍賣)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3司執甲字第171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莊秋琪之不動產拍賣通知(第4次拍賣)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716號聲請人李天平與相對人莊秋琪等間變價分割強制執行事件,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
二、本件定於民國114年1月8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實施第4次公開拍賣。
三、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甲股書記官李偉民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3-12-13
- 更新日期:113-12-1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