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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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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執全字第000006號羅會錡(即黃順良兼王玉環之再轉繼承人)之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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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03司執全甲字第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羅會錡(即黃順良兼王玉環之再轉繼承人)之民國113年10月17日通知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全字第6號債權人辛清可等與債務人羅會錡(即黃順良、王玉環之再轉繼承人)等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
  二、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甲股書記官李偉民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3-10-22
  • 更新日期:113-10-22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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