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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000130號呂建明之分配期日通知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助戊字第13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建明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30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呂建明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地 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傳 真:082327319
承 辦 人: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聯絡方式:082327361轉285
受文者:呂建明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助戊字第13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分配表」繕本3紙(含彙總表),本院定於113年8月27日上午11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司法事務官 蔡薇芝 決行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3-08-06
- 更新日期:113-08-06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