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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000085號郭千好之民事裁定正本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
金院發非仁112司票字第8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司票字第85號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民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郭千好之民事裁定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其主文如后: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合計新臺幣伍拾壹萬伍仟元,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本票附表:
書記官 王珉婕
函 稿 代 碼:E012-0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仁股
- 發布日期:113-05-29
- 更新日期:113-05-29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