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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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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3年度毒聲字第000006號林佳誠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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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刑平113毒聲字第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毒聲字第6號觀察勒戒事件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項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院113年度毒聲字第6號被告林佳誠觀察勒戒案件。

      二、應送達於被告林佳誠之訴訟文書,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蔡翔雲

  • 發布日期:113-05-27
  • 更新日期:113-05-27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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