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000130號呂建明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及辦理移轉登記函、限期債務人交出所有權狀命令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助戊字第13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建明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及辦理移轉登記函及限期債務人交出所有權狀命令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30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呂建明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戊股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地 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傳 真:082327319
承 辦 人: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聯絡方式:082327361轉285
受文者:呂建明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助戊字第13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請辦理附表不動產塗銷查封及如說明二、三相關登記事宜,請查照。
附表:
標別: A
司法事務官 蔡薇芝 決行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地 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傳 真:082327319
承 辦 人: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聯絡方式:082327361轉285
受文者:呂建明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助戊字第13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請債務人呂建明於文到5日內,依說明三、四辦理。
說明:
一、依強制執行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二、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30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呂建明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業將臺端所有如附表不動產拍賣,於113年5月1日由陳志宏拍定。
三、請臺端將上開不動產所有權狀交與與本院,逾期即宣示該書狀無效。
四、請臺端按拍賣公告所示點交範圍,將不動產自行點交予拍定人,逾期本院得依拍定人之聲請,到場執行點交。(拍定人如認有點交之必要請再具狀聲請)
民 事 執 行 處
司法事務官 蔡薇芝 決行
附表:
標別: A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