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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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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960號吳文貴之不動產詢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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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金院發112司執戊字第39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文貴之不動產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2款。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960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文貴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童靖文

  • 發布日期:112-10-20
  • 更新日期:112-10-20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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