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公共危險等案件新聞稿

字型大小: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選任程序新聞稿

本院審理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被告張OO公共危險等案件,依國民法官法第3章第3節之規定,於今日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已由院檢辯三方於到場之41名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3:00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宣誓程序,預定於民國112年8月22日上午9時許起,由上開經選任之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

關於所選任之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統計資料如附表:

檔案下載

  • 112-05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公共危險等案件新聞稿 _更正doc
  • 發布日期:112-08-21
  • 更新日期:112-08-22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