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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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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案件法庭旁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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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案件,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進入旁聽。

依據:法院組織法第84條及法庭旁聽規則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旨揭案件定於112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及同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在本院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程序。

二、 本院國民法官法庭設置記者旁聽席5席,民眾旁聽席15席,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從事攝影、錄音或錄影之行為,旁聽證依下列方式核發:

(一) 請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4日止,於網站:https://kmd.judicial.gov.tw/tw/cp-10827-2227265-5cfbb-361.html登記,每位媒體記者、民眾限登記1次,若申請人數未超過,以申請完成時間先後順序給予旁聽證序號,惟若申請人數超過,本院將進行抽籤,同日不得重複報名。取得旁聽證名單於庭期三日前公告於本院網站國民法官專區。

(二) 經本院公告為旁聽名單者,請於112年8月22日至8月23日每日上午8時40分至9時整,至本院法警室旁聽證換領處,憑記者證、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換領旁聽證。

(三) 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恕不接受現場申請。

(四) 領有旁聽證者欲進入法庭,應全程配戴旁聽證,並於開庭前10分鐘經安全檢查程序後依序入座,旁聽證於離開時交還並領回原繳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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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案件法庭旁聽事宜pdf
  • 發布日期:112-07-20
  • 更新日期:112-07-20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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