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金門地方法院抽選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新聞稿

字型大小:

 國民法官法即將於民國112年1月1日實施,為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審判案件,其重責大任交由來年受選任之刑事案件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審判,本院依國民法官法及相關子法規定通知,於111年8月26日及8月29日,通知金門縣政府辦理抽選「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金門縣政府民政處於9月26日下午3時30假金門縣選舉委員會會議室公開辦理抽選程序,抽選人數總計375名。

 本日抽選程序由金門縣政府民政處蔡處長西湖主持,本院黃庭長建都、紀錄科蔡科長一如、金門地方檢察署劉主任檢察官建志共同到場見證,抽選程序由縣府人員依法規規定操作電腦程式隨機抽選,過程公開、透明。

 本院以歷年資料評估明年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計375人,依國民法官法及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與管理辦法規定,符合擔任國民法官積極資格為年滿23歲,且設籍滿4個月之金門縣民,本院指定金門縣政府以9月15日為名冊基準日,篩選製作具上開資格民眾之積極資格人口清冊,人數共計117,474人。初選抽選程序即由前開人口清冊名單中,隨機抽選出375人,後由金門縣政府將抽選結果附加電子簽章碼後,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線上傳輸予司法院。

本次抽選程序經圓滿完成後,將由本院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利用司法院建置「個人資料資料庫自動化檢核系統」,進行國民法官法規定之各項資格篩選後,造具「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以供112年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使用。透過國民實際參與審判,除能提供各國民法官不同的價值觀及多方的社會經驗,與職業法官法律專業觀點互相激盪,期使判決結果能夠提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外,亦可藉此強化民眾之法律知識,增進國民對於司法審判之瞭解與信賴,並真正達到彰顯國民主權之最終目標。

  • 發布日期:111-09-27
  • 更新日期:111-09-27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