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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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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國民法官制度 法官黃建都為公務人員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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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553273/

國民法官制度於今(1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金門縣政府人事處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合作辦理民主治理價值研習課程,於昨日下午舉辦「國民法官制度的內涵與推動概況」專題講座。邀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庭長黃建都法官擔任講師,說明國民法官的相關規定。
這場「國民法官制度的內涵與推動概況」專題講座,於昨日下午二時,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行,講座召集縣府各單位派員前往聆聽,以了解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的詳細規則。
人事處長錢忠直說,這個制度從今年一月一月開始實施,雖然司法院、法務部已經宣導多次,但他認為公務人員更應該率先更了解國民法官制度,這是透過國民的共同參與,降低可能出現人民所謂「恐龍法官」的現象,透過黃建都法官的說明,與會的公務人員一定會對制度的規範更深入了解。
「國民法官法」是司法改革重要里程碑,其宗旨是為衡酌保留法官專業並在定罪與量刑中融入國民法律感情。黃建都說明,司法院其實早在1987年便開始著手研擬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並在2017年依據司法國是會議共識決議,建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之後歷經數年的研議討論及辦理公聽會和模擬法庭,終在2020年三讀通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黃建都表示,這個制度是參考德國的參審制及美國的陪審制,採納多項典型陪審制元素,透過國民與法官相互交流、彼此反思,形成符合民意兼具法律專業之判決結果,目的在於提升司法透明度、彰顯國民主權理念。
針對國民法官的基本資格和選任原則、不能擔任國民法官和得拒絕擔任國民法官之情形,以及被選任為國民法官的職權、義務、權利與保護,還有國民制度法官適用案件範圍。黃建都說,金門地院已排定進行適用國民法官制度之案件的審理流程,並將視執行情況賡續推動,以落實深耕公民參與之民主價值。

  • 發布日期:112-03-29
  • 更新日期:112-03-29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刑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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