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05090105債務人應該如何選擇「更生」或「清算」?

字型大小:
  • 債務人積欠之金額如果超過1,200萬元的話,就沒有辦法選擇更生,只能聲請清算。
  • 如金額在1,200萬元以下的話,更生或清算都可以列入選項。
  • 不過如果債務人有穩定的持續收入來源的話,選擇「更生」比較能夠在維持現有工作之情況下,達到清理債務之目的。
  • 但是如果沒有收入來源,就不適合「更生」而只能「清算」,因為沒有收入就沒有辦法按期還款。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刑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