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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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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 可用郵寄方式聲請強制執行嗎?又執行費怎麼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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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如果人住在外縣市,可以用雙掛號郵寄的方式,將聲請強制執行狀寄給法院收。
  • 執行費用你可以向郵局購買匯票連同聲請狀一起寄。
  • 執行費用的計算方式,是聲請執行金額在未滿新台幣5,000元時不用繳納,超過5,000元時,每百元徵收8角(聲請金額×0.008=執行費,未滿一元要進位到一元)。執行人員的出差費不再徵收。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刑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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