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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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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0 參加投標,保證金支票、本票、匯票要不要開受款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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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開以法院為受款人的票據,也可以不記載受款人,如果受款人不是寫法院,應該在票據上連續背書,要不然會被廢標。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刑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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