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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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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6 打民事官司是否一定要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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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民事訴訟程序,不採律師強制代理,即起訴時不以委任律師為必要,但若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程序,原則上該代理人須具律師資格,但經審判長許可,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請參酌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刑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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