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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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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18 我有請律師,是不是可以不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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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案件有委任律師,原則上當事人是可以不用出庭的,但法院為闡明或確定訴訟關係、整理爭點或使訴訟便於終結,仍得請您本人到場陳述。另外請您特別注意受委任的律師關於撤回、捨棄,和解、認諾等權利是否有特別代理權,亦即您有無授權訴訟代理人為撤回、捨棄、和解、認諾等訴訟行為。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刑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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