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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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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509號張元豪之通知對強制執行金額計算書表示意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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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金院弘111司執戊字第25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元豪之通知對強制執行金額計算書表示意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509號債權人黃駿榮與債務人張元豪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蔡欽豪
文書節本:
檢送計算書繕本1件,本院定於民國112年1月9日上午10時在民事執行處就強制執行金額計算書表示意見,請ˉ查照。
 

檔案下載

  • 111司執2509pdf
  • 發布日期:112-01-09
  • 更新日期:112-01-09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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