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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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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62號吳書銘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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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金院弘111司執甲字第1962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書銘之拍賣通知1件。

依       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62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

               務人吳書銘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

               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甲股書記官蔡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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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司執1962pdf
  • 發布日期:111-09-27
  • 更新日期:111-09-27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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