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62號吳書銘之拍賣通知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金院弘111司執甲字第1962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書銘之拍賣通知1件。
依 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62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
務人吳書銘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
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甲股書記官蔡翔雲
檔案下載
- 111司執1962pdf
- 發布日期:111-09-27
- 更新日期:111-09-27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