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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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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76號黃國慶之撤回起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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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9日
金院弘民信110訴字第7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國慶之撤回起訴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於被告黃國慶之撤回起訴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案原定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2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進行之言詞辯論程序,因原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狀撤回起訴,故庭期取消。


書記官  黃鼎鈞

 


書記官          科長          法官


函 稿 代 碼:E012-02 公示送達公告(辯論期日通知)
股       別:信股

  • 發布日期:111-06-09
  • 更新日期:111-06-09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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