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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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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06396號公示催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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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告
一、放置在本院109年度訴字第103號判決附圖所示金寧鄉機場段93地號土地上之輪胎,如有第三人欲主張所有者,請此第三人除聯繫債權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聯絡地址: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48號)外,並請此第三人於民國113年5月10日前,檢附釋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報(陳報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案號112年度司執字第6396號。),逾期未陳報,本院即交由債權人以廢棄物處理。
二、本院109年度訴字第103號判決附圖如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司法事務官  蔡薇芝


函 稿 代 碼:5.2.6 債務人不在場之通告
股       別: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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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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