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113年度委外人力2名勞務採購案

字型大小:
列印時間:112/11/03 09:34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2/11/03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5.6.1
[機關名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單位名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聯絡人] 陳鴻璋
[聯絡電話] (082)327361#205
[傳真號碼] (082)322129
[電子郵件信箱]jojo6793@judicial.gov.tw
[標案案號]k1121102-1
[標案名稱]113年度委外人力2名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84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8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8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11/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9 14:30
[開標地點]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本院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本院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具公司登記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2/11/02 11:4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發布日期:112-11-03
  • 更新日期:112-11-03
  • 發布單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