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公示送達公告詳細內容
公發布日: |
1070327 |
類 別: |
刑事國外送達 |
摘 要: |
公示送達本院107年度易緝字第1號妨害公務等事件判決正本一件。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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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稿名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金院春刑信107易緝字第1號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7年度易緝字第1號妨害公務等事件判
決正本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項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
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院107年度易緝字第1號被告張乃寧妨害公務等案
件。
二、應送達於被告張乃寧之訴訟文書,現由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院 長 林 春 長
法 官 林 秀 菊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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